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2-6521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5 日 |
标 题: | 【文字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文字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字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成武县出台《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具体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65号)、《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菏政办字〔202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边排查、边整治原则,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对其他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力争2023年5月底前摸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202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
三、成武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排查和判定。各镇(街)、相关部门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建设合法合规性等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建立整治台账。各镇(街)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实施分类整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一户一策”“一栋一策”,推进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四是加强数据管理。各镇(街)要充分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及时归集排查整治信息,确保排查和整治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