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3-7003 | 分 类: | 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1 月 15 日 |
标 题: | 【政策问答平台】《规定》明确了哪些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1 月 1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政策问答平台】《规定》明确了哪些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
【政策问答平台】《规定》明确了哪些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规定了定期报告、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以及通报约谈等制度。一是规定了工作会议制度。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二是规定了定期报告制度。要求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政府报告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三是规定了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删除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四是规定了需要作出检查的情形。发生重大事故或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检查。五是规定了一票否决制度。存在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情形,对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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