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494413269M/2023-05227 | 分 类: | 救助标准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3 月 14 日 |
标 题: | 【救助标准】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3 月 1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救助标准】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标准 |
【救助标准】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标准
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标准
(一)认定标准: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871元/月/人,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为691元/月/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保障标准:低保金按月实行社会化补差发放。2023年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523元/月/人,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415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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