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494413269M/2023-05230 | 分 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3 月 14 日 |
标 题: | 【政策文件】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认定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3 月 1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政策文件】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认定 |
【政策文件】2023年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认定
成武县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认定程序先后为:个人申请、经济核对、镇(街)受理、入户调查、镇(街)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
认定条件
(一)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疾病、残疾、就学、突发性灾祸导致家庭经济刚性支出超过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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