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郓城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明确领导监管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属系统、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明确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分行业监管的关系,业务科室加强所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自觉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三)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场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场馆)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场馆)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加强一线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设,明确一线岗位人员岗位职责。要加强安全工作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人员选配,将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的人员选配到安全生产岗位,悉心培养,全面提高,适应岗位职责要求。
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四)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党组每半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两次,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落实新上岗员工不经培训不得上岗要求。
(六)应急演练制度。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其中火灾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迅速启动,做到程序正规,人员分工明确,应对措施得力,组织抢救及时,上报情况准确。
(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场馆)每周要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帐,抓好隐患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分管领导、对口业务科室将风险排查作为检查督导内容,并抓好闭环管理。
(八)信息上报制度。较大级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在15分钟内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报告,30分钟以内要书面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准确进行后续上报。要在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的同时,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
(九)加强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形成风险管控层级管理,对一般岗位风险(发现即能排除的风险),中级风险(通过自我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即能排除的风险),重大风险(发生事故概率大或只有通过专业人员才能排除的风险),要按照风险等级分别确定合适的风险管控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实行科学管理,精细管控。
(十)强化企业预防措施。组织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要将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理作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基本手段,加强对企业预防措施制定和落实的检查指导。强化风险辨识和风险预判能力建设,定期引进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判,提高风险预防能力。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交通、A级景区和文博单位风险管理。突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传统节假日管控,建立风险管控重点目标档案,落实特殊时期管控措施,综合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设,提高综合防风险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落实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抓,与行业、单位分工抓良好格局。
(十三)坚持协调配合。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作为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监管基本手段,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要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密切配合,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对文化和旅游局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需要执法查处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文化和旅游局规范的同样要以书面形式告知。
(十四)强化检查督导。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科室)对所属行业领域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局属单位和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落实定期巡查要求。
(十五)坚持量化考核。按照《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和《郓城县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要求,依据事故性质、隐患等级和工作履职情况,采取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方式方法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量化问责。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嵌入各级领导干部选任管理全过程,将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单位评先树优、职务晋升、晋级重要参考指标。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责任缺失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对单位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
(十六)严格材料报送。加强材料规范化管理,对检查内容、时间、检查人要及时留存记录,形成规范统一的现场检查台账资料。及时上报材料。每季度检查资料和台账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或根据上级检查要求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