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地点:郓州大厦八楼会议室
主持人:谷永强
出席:苏怀光 刘景胜 张俊阁 厉超 徐龙杰 韩阳 贾雪娜 李春生 褚景云 郑巧玲 王永合 黄昌胜
法律专家:郑汝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李建设 杨际保
媒体代表:刘考勇、杨静
利益相关人代表:宋洋 董奇 邹开国
主要内容:
一、议题
(一)关于宋江湖连接线及S242临商线北段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成台路(郓杨路至沿黄路)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由县公路局局长靳民军同志汇报宋江湖连接线及S242临商线北段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成台路(郓杨路至沿黄路)二期工程实施方案。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宋江湖连接线及S242临商线北段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成台路(郓杨路至沿黄路)二期工程实施方案。会议要求:1.沿线各乡镇(街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配合工作;2.公路局要按照施工计划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任务。
(二)关于2021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宋义国同志汇报2021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情况。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2021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计划。会议要求:1.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2021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开展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三)关于制定郓城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由县工信局局长王贵顺同志汇报郓城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制定郓城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会议要求:由厉超同志牵头,县工信局具体负责,再细化工作方案,再统筹重点产业链类别,适时向县委汇报。
(四)关于制定郓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汇报
会议由县财政局局长王昌涛同志汇报郓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郓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会议要求:本办法实施前,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按原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后,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本办法实施。
(五)关于郓城县农村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由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局长王波同志汇报郓城县农村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建设情况。会议确定:同意委托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郓城县农村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贷款主体和实施主体,贷款专项用于郓城县农村环保系列项目实施,专款专用。
(六)关于郓城县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由县供销合作社理事长王金鹏同志汇报郓城县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有关情况。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县供销合作社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同意县财政向县供销合作社拨付12万元会议经费。会议要求:1.县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对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好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2.县供销合作社要细化筹备工作,圆满完成县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
二、谷县长安排工作
谷永强同志就县政府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做好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二)重点做好文体、教育、治安、环境、卫生医疗等方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三)各县级干部要按照县政府党组学习材料抓好个人自学。